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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9月2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21日傍晚,山西太原小店區塢城村一處農民自建房工地發生倒塌,目前已造成三人死亡,多人被埋,救援仍在持續。“自建房”,近年來頻頻成為新聞的主角。縱觀每起事故的背後,又似乎有著相似的原因,“自建房”為什麼總和“安全隱患”聯繫在一起?
  施工隱患大質量無保障
  “加層加的塌了,蓋樓房蓋得高了,自己家的城中村,塢城村大部分都在出租,在原來的基礎上又加層。”剛發生的太原城中村自建房倒塌事故,官方尚未公佈樓倒塌的原因,附近居民對記者說的這句話或許可以成為原因的參考。
  這幾年,隨著農村經濟發展步伐的加快,富裕起來的農民自建房屋的也越來越多。但長期以來,農村的自建房基本上是交由一些鄉村建築隊來承擔,這些施工隊往往不具備資質,施工人員也多是臨時拼湊,“親幫親、鄰幫鄰”,僅憑著經驗來蓋房子,更有些施工隊在建材上偷工減料,自然存有較大的安全隱患。
  在被問到是否會簽建房合同時,有村民這樣對記者說:“一般都沒跟他簽,熟一下就可以請他,不熟你也不會請他。”對於可能出現的一些工程上的糾紛,顯然也並沒有考慮那麼多。
  在調查中記者也發現,並非所有人在自建房屋時,都特別重視建材的質量,相反,便宜與否才是不少人選擇的標準。
  加之施工過程的監管和工程驗收並沒有專業的部門來監控,很多自建房在短短幾年內便會出現各種工程質量問題,或發生建築安全事故,但後果也只能由村民自己來承擔。
  地震中房屋倒塌是我國農村地區的主要震害和人員重大傷亡的直接原因,而記者調查也表明,其中自建房更是重災區。
  今年8月3日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8.09萬間房屋倒塌,雖然震級不算太高,卻造成了較大的傷亡。專家分析了五大原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當地多為農村自建民房,多數為土坯房和磚混房,大多沒有經過正規設計,沒有設置圈梁、構造柱等抗震措施,造成房屋整體性和抗震能力弱。
  監管:是無奈還是缺位
  不少監管人員對記者表示:監管部門肯定會考慮到安全問題,並作出相關提醒,但畢竟蓋房屋是牽扯到百姓自身利益的事情,加上法律規定也並沒有那麼嚴格,“這個一般情況下是如果是自住的話不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出現安全隱患就是房子時間長了,破了。”
  一位工作人員也向記者提到另一種情況,有些村民受利益驅使,利用拆遷的空隙私自突擊建房,這種情況只能靠組織相關部門加強監管,但其實很難杜絕。“相當於是貓捉老鼠的游戲。”
  《三晉都市報》今日評論提到,早在07年太原市人民政府就發佈《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區內村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意見》,對加蓋房屋的程序等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此次出事的房屋已屢次加蓋,竟違規蓋到第四層。是監管難度過大,還是有人對有關法令置若罔聞?在居民人身安全面前,任何的說辭都顯得蒼白無力。監管農村自建房,固然有很多現實的困難,但這決不能成為無動於衷不作為的理由。  (原標題:記者調查:自建房成高危地帶監管真空誰來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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